材质 | 型号 | 未知 | |
价格 | 电议 | 数量 | 备角 |
描述 | 台县金宇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甲方)李家寨竖井工程经公司批准立项建设,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经研究决定采用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乙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乙方必须具备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井巷建筑施工资质的证明和营业执照。 二、本次招标的是井巷掘砌工程,主要有Φ4.5米(净径),主坚井596.8米,8对马头门,S=10.10m2,马头门延长巷道240米(不支护)。 三、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电力,以及施工人员所需生活用房,其余掘砌所有临时设施由乙方自备。 四、报名地点:矿招标办公室设在矿技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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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13935082949 | ||
电话 | 0315-5934858 | ||
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