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集团有限公司11月6日公告称,拟发行2018年第十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期共发行金额30亿元人民币,期限270天。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 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发行日期为2018年11月7日-11月8日。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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