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钢铁类


2020-03-28 06:46:39 志金钢铁网 用手机浏览>>
◎据梳理,《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全市(运城市,下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国家...
◎据梳理,《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全市(运城市,下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国家“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钢铁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下发的《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
◎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9月底前,全市现有10家钢铁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同步开展评估监测。
◎2020年9月底前,全市钢铁、焦化、火电、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砖瓦建材等重点行业及工业企业堆场、燃煤锅炉等所有涉及无组织排放的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四到位、一密闭”。
◎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
煤炭类: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完成焦化产能压减年度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市淘汰焦化产能187万吨。河津市、稷山县、新绛县力mdash;4mdash;争全部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炉。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完成煤炭洗选企业核查,对属于《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淘汰范围洗煤企业,最迟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取缔。
◎2020年全市地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5%以上,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50万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供热锅炉,在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太阳能、工业余热分散供暖方式,最大限度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
◎平原地区完成生活和采暖用煤清洁化替代。已完成划定“禁煤区”的区域,组织开展散煤清零行动,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运输、销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2020年4月底前所有县城建成区完成“禁煤区”划定。中心城区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已划定“禁煤区”的县(市)要继续扩大禁煤区范围,及时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
◎2020年6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注销mdash;8mdash;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保留锅炉稳定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6月底前,关停整合关铝热电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4台燃煤锅炉。
◎202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80%,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全市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增加。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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