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2020-07-15 06:16:25 志金钢铁网 用手机浏览>>
为完成我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全区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桂工信能源...
为完成我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全区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0〕96)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精神,全面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依法依规推动我市(钦州市,下同)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二、工作目标
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7月底前)
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要统一部署,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一企一策”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形成运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案要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牵头单位:灵山县人民政府、钦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淘汰生产线(10月底前)
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明确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淘汰生产线(设备)的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采取断水、断电、拆除等措施淘汰落后生产线(设备),使相应产能永久性不可再恢复生产。(牵头单位:灵山县人民政府、钦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做好检查验收和材料收集,确保任务完成(11月底前)
对已完成主体生产线(设备)拆除的企业,相关县(区)及时组织验收,同时做好拆除主体生产线(设备)的录像或图片等资料收集工作。12月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核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各成员单位根据《钦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工作职责,切实履行本职工作,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按期完成今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淘汰工作严重滞后的县(区),提请市委市政府进行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三)加强信息报送。有关县(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光寿,电话:3688613,传真:3688601,邮箱:hyh8813@163.com。
钦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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