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姜梨园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


2022-12-02 12:00:52 志金钢铁网 用手机浏览>>
徐州汇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徐州市沛县姜梨园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
徐州汇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徐州市沛县姜梨园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徐州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徐环项预〔2007〕26号)、沛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以及徐州市、沛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内容实施沛县姜梨园铁矿开采项目。
二、原则同意徐州市、沛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开采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选用先进的工艺装备,本项目的资源能源利用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等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矿区排水系统。废石堆场、尾矿库淋滤水和选矿废水须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部分综合利用,部分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矿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Ⅰ类标准。
4、锅炉须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石应全部综合利用。尾矿部分用于充填矿坑,其余存于尾矿库中,不得外排。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在矿区地面工业场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已有的环境敏感目标必须于本项目投产前搬迁完毕。
7、加强对地面塌陷区的监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和塌陷区综合整治方案,以减缓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8、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手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9、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固废临时堆场和标志。
10、做好矿区绿化工作,矿区厂界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粉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粉尘le;1.75吨。
2、水污染物(外排量):废水量le;1.32万吨;CODle;0.66吨,SSle;0.924吨,总磷le;0.007吨,氨氮le;0.264吨。
3、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项目竣工须及时向我厅申办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徐州市、沛县环保局负责。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在本项目环保验收前,须每半年向我厅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所处的阶段、预计竣工时间、是否申请验收(监测)等,上述内容请发送至省环保厅开发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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